最新消息

Greenstone Law Firm

215 被惡意檢舉/申請性騷擾調查怎麼辦(調查程序篇)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18蕭逸華律師撰文

# 當你的「不一樣」,成了他們看不懂的語言:為何你的調查小組,必須有位「翻譯官」?

那封來自性平會的信,對任何一個家庭來說,都像一顆炸彈。但對你,或你的孩子來說,這顆炸彈的引信,燒得更快,也更燙。因為你知道,你或你的孩子,和別人「不一樣」。

你或許是個亞斯伯格症的孩子,你不懂得人際交往的模糊界線,你的「關心」,在別人眼中,可能是「騷擾」;你或許是個過動症(ADHD)的孩子,你的衝動與口無遮攔,在別人看來,是「惡意的挑釁」;你或許有情緒障礙,你的每一次情緒崩潰,都可能被誤解為「攻擊行為」。

你拿著那張冰冷的訪談通知,心中充滿了比別人更深一層的恐懼。你害怕,在那間小小的會議室裡,你所有的「不一樣」,都會被當成「你有罪」的證據。你害怕,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被誤解。你害怕,他們聽不懂你的語言,更看不懂你的世界。

一場最孤獨的審判:當你的「症狀」,成了你的「罪狀」

讓我們想像一下那個最令人心碎的場景:

一個有固著行為的亞斯伯格症男孩,因為對某個女孩的髮飾產生了極大的興趣,而反覆地、近距離地觀察,甚至試圖觸碰。在調查會議上,他無法理解「為什麼不能看」,他只是誠實地說:「因為那個蝴蝶結的材質很特別。」在不具備特教專業的委員眼中,這不是「固著」,這是「藉口」,是「對女性身體帶有特殊意圖的窺視」。

一個有情緒障礙的女孩,因為被同學的言語刺激,而情緒失控,對對方說出了帶有性意味的、攻擊性的言語。在訪談中,她因為緊張而無法控制地哭泣、顫抖。在不具備特教專業的委員眼中,這不是「症狀」,這是「心虛」,是「犯後態度不佳」。

在這些場景中,調查委員們或許沒有惡意,但他們的「無知」,卻成了最殘酷的武器。他們用一把屬於「普通人」的尺,去丈量一個「不一樣」的靈魂。於是,你的「症狀」,就這樣,輕易地,被貼上了「罪狀」的標籤。

法律最溫柔的保護傘:你調查小組裡的「翻譯官」

正因為法律預見了這種不公,所以,在《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4條第2款中,為你撐起了一把最關鍵的、溫柔的保護傘:

「當事人持有各級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有效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者,調查小組成員應有具備特殊教育專業者。」

這句話的意思是,只要你或你的孩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小手冊)或特教生鑑定證明,那麼,在你案件的三位調查委員中,**「必須」**有一位,是具備特殊教育專業背景的人。他/她,就是法律為你安排的「翻譯官」。

這位「翻譯官」的角色,至關重要。他/她能夠:

  • 解讀你的行為:向其他兩位委員解釋,你的某些行為,可能源於你的特質,而非惡意。
  • 建立友善的訪談環境:提醒主談委員,用更適合你的方式進行提問,避免使用可能引發你情緒或誤解的詞語。
  • 在報告中提供專業意見:在最終的調查報告中,從特殊教育的專業角度,分析你的行為與你的身心特質之間的關聯,避免你的「症狀」被直接等同於「罪狀」。

你該如何為自己,請來這位「翻譯官」?

這項權利,不會自動從天上掉下來。你必須主動,為自己去爭取。當你收到訪談通知時,請務必這樣做:

(一)**第一時間,主動告知並提供證明**:立刻以書面方式(Email或正式公文)回覆學校承辦單位,明確告知:「本人/我的孩子OOO,為持有OOO(證明文件全名)之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人士,依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4條第2款之規定,請求本次調查小組成員,應有具備特殊教育專業者。」並附上你的證明文件影本。

(二)**請求確認調查委員的專業背景**:在訪談前,你有權利向學校確認,調查小組的組成,是否已符合法規。你可以禮貌地詢問:「可否請教,本次的三位調查委員中,哪一位是具備特殊教育專業的委員?」這是為了確保學校沒有敷衍了事,真正地落實了法律的規定。

(三)**如果學校疏忽,勇敢提出異議**:萬一,你在訪談當天才發現,三位委員中,沒有任何一位具備特教專業。你必須,勇敢地,當場提出程序異議。你可以說:「依據法規,本次調查應有特教專業委員參與,但今日似乎並未符合規定。為保障我的權益,並確保調查的公正性,我請求暫停本次訪談,待學校依法組成調查小組後,再另定時間。」

別讓你的「不一樣」,成為你被定罪的理由

最後,請務必記住:你的「不一樣」,不是你的錯。法律給予你的這項權利,不是特權,而是為了讓你,能站在一個更公平的、更能被理解的基礎上,去陳述你的故事。

在那間會議室裡,你需要的,不只是為你辯護的律師,更是一位能聽懂你的語言,並將它翻譯給世界聽的「翻譯官」。勇敢地,為自己爭取這位翻譯官的席位,是你打贏這場艱難戰役的、最關鍵的第一步。

#校園性平 #性平會 #特殊教育 #身心障礙 #亞斯伯格 #ADHD #程序正義 #法律權益 #翻譯官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