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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stone Law Firm

222 被惡意檢舉/申請性騷擾調查怎麼辦(調查程序篇)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18蕭逸華律師撰文

# 當被害人說「算了」:為何這場戰爭,還沒有結束?

在那場令人窒息的風暴中,你,無論是身心俱疲的被害人,還是百口莫辯的行為人,都可能在某個深夜,萌生同一個念頭:「算了,就這樣吧。」於是,有一天,你收到了學校的通知:申請人,撤回調查申請了。

你長長地,鬆了一口氣。你以為,惡夢結束了,戰爭落幕了,你的生活,終於可以回到正軌。你錯了。你不知道,在校園性平事件的棋盤上,「撤回」,從來不等於「終局」。它只是,開啟了另一個更複雜、更充滿不確定性的副本。而你,依然是那個,無法登出遊戲的玩家。

一場未完的戰役:當「算了」,只是另一種開始

讓我們走進每個角色,在那句「算了」之後,可能面臨的、最真實的處境:

【被害人的視角:我只是累了,不是原諒了】

你提出了申請,卻發現,這是一條比你想像中,更漫長、更痛苦的路。每一次的訪談,都是一次對創傷的重新揭開;每一次的陳述,都讓你感覺自己被掏空。你累了,你只想回到原本平靜的生活。或者,你受到了來自行為人、或他朋友的壓力,你害怕了。於是,你選擇了「撤回」。

【身歷其境】你以為撤回,就能讓一切停止。但你不知道,如果學校的性平會,或學校的主管機關(例如教育局),認為這起事件「情節重大」(例如,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或行為人可能對校園安全造成持續威脅),他們「有權力」,甚至「有義務」,命令學校「繼續調查」。你的「算了」,在維護「公共利益」與「校園安全」的大旗下,變得不再重要。這場調查,將會以一種你無法再控制的方式,繼續下去。

【行為人的視角:我需要一個清白,而不只是一個「算了」】

你被提出了指控,你覺得自己被天大的冤枉。在幾次訪談後,對方,突然撤回了。你鬆了一口氣,但隨之而來的,是一種更深的、無處申冤的憋屈。因為事件沒有結論,你雖然沒有被懲處,但也同樣,沒有得到一個「清白」的證明。在校園的流言蜚語中,你依然是那個「好像做錯了什麼事」的人。

【身歷其境】這時,法律給了你一把最關鍵的、反守為攻的武器。根據規定,即使申請人撤回,你,身為行為人,**「有權利,請求學校,繼續調查處理。」** 你可以,也應該,向學校正式提出書面請求:「本人雖知悉申請人已撤回本案,然為釐清事實,還本人清白,並維護本人之名譽與權益,懇請貴會依法,繼續完成本案之調查程序,以作成最終之事實認定。」你要求的,不再只是一個「算了」,而是一個寫著「行為不成立」的、正式的調查報告。

法律最深層的考量:為何性平事件,不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為什麼法律要做如此「多管閒事」的設計?為什麼不能讓當事人自己決定,要不要就這樣算了?

因為,校園性平事件,從來不只是兩個人的事。它關乎的是:

  • 校園的整體安全:如果一個行為人,有連續、多次騷擾學生的紀錄,學校就不能因為其中一個被害人的撤回,而放任這個「未爆彈」,繼續在校園裡,傷害下一個、下下個學生。
  • 釐清法律責任:有些行為,可能不只違反校規,更觸犯了刑法。學校有責任,釐清事實,並依法進行通報,這不是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私了的。
  • 還給被誣告者一個公道:法律同樣保護被調查人的權益。如果每一次的指控,都可以因為申請人的隨意撤回而石沉大海,那對被誣告的行為人來說,是何其的不公?

這就是為何,調查的「繼續」或「終止」,最終的決定權,不在你們手上,而在於學校的性平會,以及更高層級的主管機關。

當你收到「撤回通知」時,你該怎麼辦?

(一)**【被害人】理解你的「撤回」,不等於「終止」**:在提出撤回前,請務必與你的律師、父母或學校輔導老師,進行深入的溝通。理解你的撤回,可能會,也可能不會,讓調查停止。請做好心理準備,這場戰爭,可能不會如你所願地結束。

(二)**【行為人】立刻評估,是否要「請求繼續調查」**: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策略選擇。如果你確信自己是清白的,且這起事件已對你的名譽造成傷害,那麼,「請求繼續調查」,是你洗刷污名的、唯一途徑。請立刻,與你的律師或父母,討論這個決定的利弊。

(三)**【所有人】保持警惕,等待最終的決議**:無論你是誰,在收到撤回通知後,都不要掉以輕心。請主動向學校承辦人確認:「請問本案後續,性平會是否會決議繼續調查?」直到你收到一份寫著「調查終結」或「調查報告」的正式文件,這件事,才算真正,有了一個階段性的句點。

在這場戰爭中,沒有人能輕易喊停

最後,請務必記住:校園性平事件,是一場牽動著公共利益的嚴肅程序。它不是一場可以隨時喊卡的私人恩怨。當你走進這場風暴時,就請做好,無法輕易回頭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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