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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stone Law Firm

224 被惡意檢舉/申請性騷擾調查怎麼辦(調查程序篇)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18蕭逸華律師撰文

【本文精華簡介】

# 一週後,那份冰冷的逐字稿,是你為自己辯護的最後戰場

在那間令人窒息的會議室裡,你用盡全身的力氣,說出了你的故事。訪談結束,你拖著被掏空的靈魂,逃離了那個地方。你以為,最艱難的部分,已經過去了。你錯了。真正的戰爭,在一週後,才悄然開始。

一週後,你再次收到了學校的通知。這一次,不是訪談,而是請你去「確認逐字稿」。你走進辦公室,承辦人員遞給你一份厚厚的、密密麻麻的文件。你看著上面,你自己的名字,和你說過的每一句話,被冷冰冰地,轉譯成了文字。你感覺到一陣陌生的暈眩。你覺得,這只是個形式,你只想趕快簽完,讓這一切,徹底結束。

你不知道,你即將簽下的,是這場戰爭中,最關鍵的、也可能是最後一份文件。而你在這份文件上,任何一絲的輕忽,都可能,讓你輸掉整場戰爭。

一場最危險的「還原」:當你的「語氣」,在文字中消失時

讓我們走進每個角色,看看那份冰冷的「逐字稿」,藏著多麼恐怖的陷阱:

【被害人的視角:我的「顫抖」,為何只剩下文字?】

在訪談中,你帶著哭腔,顫抖地說:「我……我當時……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這份顫抖,是你最真實的恐懼。

【身歷其境】但在一週後的逐字稿上,你看到的,只是一句平鋪直敘的:「我當時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你看,你那份足以讓任何人心碎的「恐懼」,就這樣,在文字的轉換中,被徹底「閹割」了。它看起來,像一句平靜的、無力的陳述。如果你就這樣簽了名,調查委員在日後審閱時,將再也感受不到你當下的情緒。你的眼淚,白流了。

【行為人的視角:我的「苦笑」,為何變成了「冷笑」?】

委員問你一個荒謬的問題,你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只能發出一聲無奈的苦笑,然後說:「這太誇張了。」

【身歷其境】但在一週後的逐字稿上,你看到的,可能是這樣的描述:「(行為人笑)這太誇張了。」你看,你那份充滿無奈與委屈的「苦笑」,就這樣,被簡化成了一個冰冷的「笑」字。在調查委員眼中,這會不會被解讀為「毫無悔意的冷笑」?會不會被當成你「輕浮、不在乎」的證據?而你,如果就這樣簽了名,就等於,親手,為這個致命的誤解,背了書。

法律最貼心的設計:在簽下你的名字前,你必須行使的三大權利

正因為法律預見了這些風險,所以,它賦予了你,在這最後的戰場上,三項最關鍵的權利:

(一)請求播放錄音檔的「核對權」

當你看到逐字稿上的某句話,覺得「怪怪的」、「我好像不是這樣說的」,你絕對有權利,向承辦人員提出:「關於第O頁第O行這句話,我的記憶有點模糊,為了確保準確,可否麻煩您,當場播放這一段的錄音檔,讓我核對一下?」請記住,**錄音檔,才是最原始的證據,逐字稿必須與錄音檔完全一致。** 如果有任何聽打的錯漏字,你都有權要求「必須」更正。

(二)要求更正錯漏字的「訂正權」

這是最基本的權利。如果逐字稿把你說的「他罵我」,打成了「他打我」,這一個字的差別,就可能天差地遠。請務必,拿起你的筆,勇敢地、清晰地,在錯字旁邊,寫下正確的文字。

(三)補充說明語氣與脈絡的「註解權」

這是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權利。有時,逐字稿上的「文字」沒有錯,但它完全無法表達你當時的「意思」。就像前面提到的「苦笑」與「顫抖」。這時,你不能要求刪改原文(因為那確實是你說的話),但你絕對可以,也應該,在旁邊空白處,**親手寫下你的註解**。

  • 例如,在「(行為人笑)」旁邊,註解:**「(本人補充說明:此處的笑,是出於無奈的苦笑,而非輕蔑或同意之意。)」**
  • 例如,在「我當時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後面,註解:**「(本人補充說明:此段陳述時,本人情緒激動,語氣顫抖並帶有哭腔,因過度恐懼而無法完整表達。)」**

這些註解,不會改變你說過的話,但它能為那些冰冷的文字,重新注入靈魂,讓日後看見這份文件的委員或法官,能更準確地,理解你當時的真實處境。

你的簽名,是你為自己言論負責的、最後的印記

最後,請務必記住:在你行使完上述所有權利,在你確認這份逐字稿(包含你的註解),能100%為你發聲之前,絕對,不要,輕易簽下你的名字。

這份文件,是你在這場戰爭中,留下的、最不可動搖的堡壘。看懂它,修正它,註解它,然後,才簽下它。這,是你保護自己,不被曲解、不被誤判的、最後,也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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