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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當傷害發生在校園之外:校園性平的受理迷思(中)(受理程序-其他)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20蕭逸華律師撰文

# 當傷害發生在校園之外:校園性平的受理迷思(中)

在上篇中,我們擊碎了關於「時間」與「身分」的迷思。但現實的挑戰,遠不止於此。當我們的孩子,走出了傳統的校園圍牆,進入了補習班、自學團體,甚至,飛向了千里之外的異國,成為一名交換學生時,那張我們以為熟悉的、名為《性平法》的保護網,是否也隨之,變得遙不可及?這篇文章,將帶你走進校園性平事件中,那最令人困惑的「場域」迷宮。

第三類:非典型場域的挑戰

Q5:我的孩子在「自學團體」,被老師騷擾了,適用《性平法》嗎?

這是一個非常 tricky 的問題。答案是:**不直接適用,但法律為你開了一條最重要的「後路」。**

【身歷其境】你是一位在家自學的家長。你發現,孩子參加的共學團體中,一位指導老師,對你的孩子,有著不正常的關心與碰觸。你向團體負責人反應,他卻說:「我們這裡不是學校,不歸《性平法》管。」他說的,前半句是對的,後半句是錯的。因為,雖然這個團體本身不是「學校」,但你的孩子,依然擁有「學籍」。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團體,有「準用」學校的通報義務,他們「必須」,協助你,向你孩子「學籍所屬」的學校,進行通報。然後,由你孩子學籍所在的學校,來啟動《性平法》的調查程序。那張保護網,從未消失,只是換了一種方式,來保護你的孩子。

Q6:我的孩子在「補習班」,被名師騷擾了,該怎麼辦?

這是所有家長,最常遇到,也最頭痛的問題。答案是:**不適用《性平法》,但適用另一套,同樣有牙齒的法律——《性騷擾防治法》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身歷其境】你的孩子,在知名的連鎖補習班,被一位「天王名師」,用LINE傳了不雅的訊息。你向補習班主任反應,他卻想用「退還全部學費,再加一筆慰問金」的方式,將事情壓下來。你必須,勇敢地,對他說「不」。因為,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班人員在知悉這類事件時,有「向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局)通報」的義務,時限,同樣是24小時。如果他知情不報,他,以及這間補習班,都將面臨嚴厲的處罰。你可以,也應該,繞過補習班,直接向教育局或警察局,提出申訴或告訴。正義,絕不是可以用錢,來交換的。

第四類:跨越國境的難題

Q7:我的女兒到美國當「交換學生」,被當地的教授騷擾了,我們的《性平法》,管得到嗎?

答案是:**很遺憾,管不到。** 法律,是有國界的。

【身歷其境】你接到遠在美國的女兒,哭著打來的電話。她說,她被一位指導教授,以「討論課業」為名,帶到辦公室,並對她做出了不當的行為。你心急如焚,想向國內的學校求助。但你必須理解,我國的法律,無法適用於發生在「他國」的事件,行為人,更不受我國法律的規範。在這種情況下,你唯一能做的,是協助你的女兒,尋求「當地」的法律協助,例如,向該所美國大學的申訴管道(通常是Title IX Office)提出申訴,或尋求我國駐外館處的協助。這是一場更艱難的、跨國的戰爭。

Q8 & Q9:那如果,我的孩子,是在「海外臺灣學校」或「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呢?

答案是:**完全適用!** 因為,這些學校,是依據我國的《私立學校法》所設立,它們,就是我國法律效力所及的「領土延伸」。

【身歷其境】你的孩子,在上海的臺商學校就讀。他被同學性霸凌了。你向學校反應,學校卻說:「我們在大陸,這裡的規定不一樣。」他錯了。你,可以,也應該,拿出法條,明確地告訴他:根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發生在臺商學校的校園性別事件,完全,比照臺灣的《性平法》辦理。通報、受理、調查,所有的程序,都和在臺灣的學校,一模一樣。

別讓「地理」,成為正義的邊界

最後,請務必記住:無論傷害發生在哪裡,無論場域多麼非典型,法律,都正在努力地,為你的孩子,撐起一把最堅固的保護傘。

當你因為「地點」而感到困惑時,不要放棄。勇敢地,向任何一個你覺得可以信任的單位提出你的問題。因為,對抗傷害的決心,是沒有國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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