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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那場永不結束的調查:揭開性平調查小組的神秘面紗(二)(調查處理流程)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20蕭逸華律師撰文
【本文精華簡介】
# 那場永不結束的調查:揭開性平調查小組的神秘面紗(二)
在那場名為「性平調查」的風暴中,你感覺自己像一個在無盡隧道中行走的人。你不知道這條路有多長,更不知道,路的盡頭,是光明,還是更深的黑暗。你被告知,調查會在兩個月內完成。但兩個月過去了,你等來的,卻是一封「延長調查」的通知。你的焦慮、你的恐懼,被再次拉長,彷彿永無止境。
更讓你害怕的是,你發現,這場調查,似乎不再只跟你一個人有關。調查委員開始問起一些,你從未聽過的名字,一些發生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的事件。你感覺,自己腳下的這片土地,正在不斷地崩塌,將更多無關的人,捲入這個巨大的漩渦。這篇文章,將為你,揭開調查中,那最令人不安的「時間」與「範圍」的秘密。
第四類:調查的時間——那條看似漫長的隧道
Q:為什麼我的案子,要查這麼久?
法律給了調查一個基本的時限:**從「受理」的那天起,兩個月內,必須完成調查。** 但同時,法律也留下了一個但書:**「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 這意味著,一場最複雜的調查,可能長達四個月。
【身歷其境】你是一位被害人。你等了快兩個月,每天都活在煎熬裡。你收到了學校寄來的「延長調查通知書」,你覺得崩潰,你覺得,學校在拖延,在官僚。但請你理解,有時,「延長」,是為了更接近真相。可能,是行為人,提出了一份你需要時間回應的新證據;可能,是調查小組,找到了一位需要時間安排訪談的關鍵證人;也可能,是你的案件,牽扯出了更複雜的案外案。這份延長,雖然煎熬,但它確保了,調查的品質,不會因為時間的壓力,而被犧牲。
而你,身為當事人,有權利,知道「延長」的理由。如果學校只是寄來一份通知,卻沒有說明原因,你可以,也應該,向學校詢問:「請問本次延長調查的具體事由為何?」
第五類:調查的範圍——那張越撒越大的網
Q:如果行為人或證人,不配合調查,怎麼辦?
這張名為「調查」的網,它的強制力,是有差別的。
【情境一:行為人拒絕配合】你是一位調查委員。你發了三次通知,行為人,卻始終以「工作忙」、「心情不好」為由,拒絕出席訪談。這時,你不是無計可施。你可以,透過學校,報請主管機關,對他處以一萬到五萬元的罰鍰,並且,「可以按次處罰」,直到他配合為止。法律,賦予了你,強制他坐上談判桌的權力。
【情境二:證人拒絕配合】但如果,拒絕配合的,是一位關鍵的「證人」呢?很遺憾,法律,對此,並沒有罰則。你只能,道德勸說,曉以大義。但是,調查報告中,你必須,清楚地記下這一切:「本會曾多次聯繫關鍵證人OOO,然其均表示不願配合調查。」這句話,雖然無法懲罰他,卻能讓日後審閱報告的人,理解你為何,在證據上,會有所缺漏。
Q:為什麼查我的案子,查到最後,變成在查別人?(普查與併案)
這,是性平調查中,最讓行為人感到恐懼的「擴大偵查」機制。
【情境一:併案調查】你是一位老師,你被A學生指控性騷擾。在調查過程中,調查小組,又接獲了B學生、C學生,對你的、類似的指控。這時,調查小組,可以決定,將這三起案件,「併案調查」。你將面對的,不再是單一的指控,而是一個「行為模式」的檢驗。這三位學生的證詞,將會相互印證,形成一張更難以掙脫的、證據的網。
【情境二:事件普查】更恐怖的是,在調查你的過程中,調查小組發現,你在轉來這所學校前,在D學校、E高中,都曾有過類似的傳聞。這時,他們可以,向你的前東家D校和E校,發出「事件普查」的通知,要求他們,配合調查,你過去是否也曾有過類似的行為。這張網,將會撒向你的整個過去,讓你,無所遁形。
第六類:校長的特殊停職程序
Q:如果行為人是校長,他可以一邊接受調查,一邊繼續當他的校長嗎?
答案是:**不一定。** 為了避免校長利用他的權勢,去影響調查的公正性,法律,給了主管機關一把最鋒利的尚方寶劍。
【身歷其境】你是一位教育局的官員。你所管轄的學區內,一位國中校長,被多位老師與學生,指控長期性騷擾。主管機關的性平會,在初步評估後,認為「情節重大」。這時,你們「可以」,在調查期間,就先將這位校長,「先行調整或停止其職務」。讓他,暫時離開那個權力的寶座,以確保,調查,能在一個不受干擾的環境下,公正地進行。這,是對所有潛在被害人與證人,最直接,也最重要的保護。
別讓未知的恐懼,擊垮你對程序的信任
最後,請務必記住:調查的延長、範圍的擴大,雖然會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但它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折磨你,而是為了,更周延地,去逼近真相。
理解這些看似冷酷的規則,不是為了讓你更害怕,而是為了讓你,在這條漫長的隧道中,能更清楚地,看見自己所在的位置,以及,那遠方,可能出現的、每一絲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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