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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翻案的權利(一):當學校說「不」,你該怎麼辦?(申復篇)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20 蕭逸華律師撰文


# 翻案的權利(一):當學校說「不」,你該怎麼辦?

你,終於遞出了那封檢舉信。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漫長的等待。20天過去了,石沉大海。或者,你收到了一封公文,上面寫著三個刺眼的字:「不予受理」。那一刻,你感覺所有的力氣都被抽乾,彷彿被全世界背棄。你心想:「連調查都還沒開始,就結束了嗎?」

你不知道的是,這不是結局,這只是一場法律攻防的開始。性平法賦予你的第一個武器,就是挑戰「不受理」決定的權利——這就是「申復」。

第一類:第一道關卡——對「不受理」的逆襲

Q:我檢舉了,但學校說不受理,我只能自認倒楣嗎?

答案是:絕對不是。 你有權利,要求他們「重新考慮」。

【身歷其境】學生小A向學校檢舉,說體育老師總是在指導動作時,對女同學有「不必要」的肢體接觸,讓她們感到不舒服。但學校性平會的收件單位,卻發給她一紙「不受理通知書」,理由是:「經初步判斷,此屬教學技巧與師生互動認知差異,非屬本法規定之事項。」

小A感到既憤怒又無助。這時,她最該做的,不是在網路上發文抱怨,而是拿起筆,寫下她的「申復書」。

法律規定,當學校基於以下三種理由不予受理時,你可以提出申復:

  1. 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就像小A的案例)
  2. 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
  3. 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者。

你的申復,就是在挑戰學校的這個判斷,你等於是在大聲地說:「不,你搞錯了,這就是性平事件,你必須調查!」

第二類:你必須知道的黃金規則

提出申復,不是一場沒有規則的戰爭。你必須遵守以下幾個關鍵規則:

  • 黃金20天:從你收到「不受理通知」的「隔天」開始算,你必須在 20天內 提出申復。如果學校裝死,超過20天都沒通知你是否受理,那你也可以從那第21天開始,算20天的申復期。時間,是你的第一個敵人。
  • 書面具明理由:你不能只寫「我不服」,你必須「具體說明」你認為學校哪裡判斷錯了。以上述案例,小A可以在申復書中寫道:「老師的行為已涉及性平法中定義之『性騷擾』,其觸碰方式與教學無關,並已引發多位同學之主觀不適感受,顯然構成性平事件之範疇,貴校以『教學技巧』為由不予受理,係屬誤判,懇請重新審議。」
  • 一擊定勝負:針對「不受理」的申復,機會「只有一次」。所以,請務必謹慎、完整地寫下你的理由。
  • 學校的義務:學校收到你的申復後,「必須」將案子交回性平會重新討論,並在20天內,用書面通知你申復的結果。如果你的申復「有理由」,那麼,性平會就「必須依法受理並啟動調查」。你,成功地,為自己,也為其他受害者,打開了正義的第一扇門。

別讓你的權利,在你手中,睡著了

「不受理」的決定,往往是壓垮駱駝的第一根稻草。但請記住,這不是終點,而是法律賦予你反擊的起點。搞懂「對不受理的申復」,你才能確保自己的聲音,不會在調查開始前,就被輕易地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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