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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案例改編分享17-生生案(排擠)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3/22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我以為他只是不愛玩,直到我發現操場成了他一個人的荒島

身為父母,我們總希望孩子在學校能快樂地玩耍。當孩子放學回家,衣服上沾著泥土,臉上掛著汗珠,我們會笑著說「今天玩得很瘋喔」。我們以為,下課時間,是孩子們釋放精力、建立友誼的天堂。我們從未想過,這片我們以為充滿歡聲笑語的操場,竟會變成一個最殘酷的舞台,上演著一場名為「選擇」的、最徹底的排擠大戲。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遊戲」如何成為排擠的工具,以及一個孩子的童年,如何在一次次「被剩下」中,被徹底掏空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一個校園霸凌案件,更是對那份以「自由選擇」為藉口、行「集體孤立」之實的冷暴力,最沉痛的控訴。

一場名為「選隊友」的儀式:當你的名字,永遠是最後一個

我的兒子小佑(化名),是個安靜的男孩。他不是運動健將,但也渴望加入下課時那群追逐著球的孩子們。然而,在班上那群主導著所有遊戲的「孩子王」眼中,小佑的存在,是一個他們「可以選擇不要」的選項。

起初,只是在選隊友時,他永遠是最後一個被剩下的。兩個隊長會像在市場挑菜一樣,把所有人都選走,最後,只剩下小佑尷尬地站在原地。他們會用一種無可奈何的語氣說:「好吧,那…你來我們這隊。」那語氣,彷彿接納他是一種恩惠。

漸漸地,這場「被剩下」的儀式,變得更加殘酷。他們不再假裝無奈,而是直接無視。下課鐘一響,他們會立刻衝出教室,開始遊戲,彷彿從來沒有小佑這個人。當小佑鼓起勇氣,想走過去問「我可以一起玩嗎?」時,帶頭的阿龍會立刻說:「我們人滿了。」或是「我們這個遊戲規則很複雜,你不會玩啦。」

最殘酷的,是那次體育課。老師要求全班分成四組進行循環賽。阿龍那一組,故意只找了四個人,空著一個名額。當老師問他們為什麼少一人時,阿龍理直氣壯地說:「老師,我們寧願四個人打五個人,也不想跟他一組。」他指著站在旁邊,不知所措的小佑。那一刻,整個操場的喧鬧,彷彿都靜止了。我的兒子,在全班面前,被公開認證為一個「比沒有還糟糕」的存在。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選擇的自由」,成為霸凌的鐵證

在學校的調查會議上,阿龍的家長,一臉不以為然地說:「下課時間,我兒子想跟誰玩,是他的自由!」「他們只是不想跟他玩,又沒有打他罵他,這也算霸凌?」「難道要逼我兒子跟一個他『不喜歡』的人玩嗎?」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霸凌的成立,從來不是在剝奪你「交朋友的自由」。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四條,霸凌是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其他方式,…間接對他人故意為…排擠…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之損害…。」

法律制裁的,不是「選擇」,而是那份「故意」且「持續」地將特定對象排除在集體活動之外,並以此為樂的「排擠」行為。你口中的「自由」,在法律上,不能建立在創造一個讓他人感到孤立與羞辱的「敵意環境」之上。那句「寧願少一人也不要他」,就是你們集體霸凌最惡毒、最確鑿的罪證。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終於聽見了那個在操場角落,獨自看著別人玩耍的孩子的嘆息。它告訴我的兒子,也告訴全世界,你有權利參與,你有權利成為團體的一份子。沒有人,有權力將你排除在外。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看到兒子每天下課時間,都獨自一人坐在教室裡看書。我問他為什麼不出去玩,他只是淡淡地說:「我不喜歡曬太陽。」我再追問,他才低下頭,用幾不可聞的聲音說:「反正…也沒有人會找我。」此刻,一個讓我感到無比心碎與無力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申訴,我的孩子正在被『快樂』所排擠?當所有的證據,都只是『他沒有被邀請』時,我要如何讓調查委員相信,這是一場足以摧毀我孩子社交能力的慢性謀殺?當對方家長只是說『我的孩子有權選擇他的朋友』時,我要如何反駁,這種『選擇』,正在將我的孩子,推向一個孤獨的、沒有朋友的未來?」

這個問題,是所有面對這種「遊戲排擠」的家長,心中最深的無奈。它讓我們痛苦地意識到,我們能教孩子如何玩遊戲,卻無法教別人,邀請他一起玩。

走過風雨,我們必須告訴孩子:你的價值,無需他人邀請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遊戲中的排擠,是校園中最常見、也最容易被「正常化」的霸凌。它直接攻擊孩子對友誼的渴望與對自我的認同。

若您的孩子也不幸遭遇這樣的風暴,請務必給他一個最堅定的支持,告訴他:「不是你不好,是他們不懂得欣賞。一個人的快樂,比一群人的虛偽更珍貴。」勇敢地與老師溝通,請求老師在課堂活動中多加關注,並向學校提出檢舉。在這場對抗「小圈圈文化」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成為孩子最可靠的隊友,陪他們一起,找到屬於自己的,那片最快樂的操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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