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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stone Law Firm
130 校園霸凌新法大解析 Part 5(程序介紹-生對生霸凌事件之調和、調查及處理2)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3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校園霸凌新法大解析 Part 5】
真相的探尋:深入新法「調查」程序的攻防戰
當「調和」的路走不通,或你從一開始就堅信,唯有釐清真相、追究責任,才能還孩子一個公道時,案件就將進入最核心的**「調查」**程序。這不再是溫情對話,而是一場嚴謹的、準司法的「事實探尋」過程。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調查的每一步,以及您和孩子在其中擁有的「三大武器」和應遵守的「兩大規則」。
一、誰來調查?——專業、中立的「處理小組」(新法第27條)
首先,請記住,執行調查的,和執行調和的是**同一個專業團隊**——由校外專家佔多數的**「處理小組」**。這確保了調查的中立性與專業性,避免了過去可能發生的「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疑慮。
二、調查的武器庫:你必須知道的三大權利 (新法第39條)
在調查過程中,你不是被動等待判決的羔羊。新法賦予了你和孩子重要的權利,來確保程序的公正。
武器一:家長陪同權
當處理小組要訪談你的孩子(未成年人)時,你作為家長(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全程陪同**。你不必讓孩子獨自面對可能充滿壓力的訪談。這是保護孩子身心安定的重要防線。
武器二:拒絕對質權
這是新法中最重要的保護機制之一!調查的原則是「分別訪談」。處理小組**絕對不能**命令或要求你的孩子與霸凌者、檢舉人或證人進行「對質」。
唯一的例外:必須在「雙方當事人及其家長」都**明確同意**,且處理小組判斷沒有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對質。換句話說,只要你說「不」,任何人都不能強迫你的孩子去面對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的場面。
武器三:陳述意見權
處理小組在做成調查報告前,**必須**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如果學校的調查報告中,完全沒有採納或記錄你方提出的說法或證據,這就可能構成「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成為你日後提出申復的有力依據。
三、調查的遊戲規則:你必須遵守的兩大義務 (新法第39、41條)
有權利,自然也有義務。為了讓調查順利進行,你也需要遵守規則。
規則一:全程錄音錄影,但你不能自己錄
新法規定,學校在訪談當事人、檢舉人、證人等相關人員時,**必須全程錄音或錄影**。這些影音資料會由學校妥善保管至少三年,以備後續的行政救濟或司法程序使用。
但請注意:法律同時規定,**受訪談者(包括你和孩子)不得自行錄音或錄影**。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訪談的公正性,避免任何一方私下剪輯、斷章取義。所有的影音紀錄,都以學校官方的那一份為準。
規則二:配合調查,否則可能「逕行認定」
當事人有義務配合調查,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或陳述意見。如果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經處理小組限期通知後仍不理會,處理小組**可以不再等待你的陳述,直接根據現有證據做成調查報告**。所以,請務必重視學校的書面通知,並在期限內做出回應。
四、調查報告的誕生與審議 (新法第43、44、45條)
在完成所有訪談和證據檢視後,處理小組會撰寫一份詳細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必須包含:
- 案由(發生了什麼事)。
- 調查過程(訪談了誰、看了什麼證據)。
- 雙方說法重點。
- **最重要的:事實認定及理由。**(處理小組根據證據,判斷霸凌是否成立,並說明為什麼這麼判斷)。
- 處理建議(例如:建議學校對霸凌者記過、進行輔導等)。
這份報告會被提交到學校的**「防制委員會」**進行最終的審議和決議。防制委員會確認後,學校就必須根據這個決議,做出最終的處理。
【調查時限】從召開第一次調查會議開始,處理小組原則上必須在 **2個月內** 完成調查報告。案情複雜最多可延長2次,每次1個月。
結語
調查程序是一場嚴謹的法律攻防。了解「家長陪同權」、「拒絕對質權」等武器,並遵守「官方錄影」、「配合調查」的規則,是確保真相得以最大程度還原的關鍵。當調查報告出爐,學校做成最終處理後,如果你依然不服,該怎麼辦?下一篇文章,我們將進入最後的救濟程序,教你如何提出「陳情」,打響最後的戰役。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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