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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例改編分享3-國小師生案(教學專業與工作倫理篇3)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3 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系列一:教學專業與工作倫理篇】


當老師的「無為而治」,成為孩子被霸凌的溫床

身為父母,我們總害怕孩子遇到太嚴厲的老師。當孩子說「我們老師人超好,上課很自由」時,我們或許會鬆一口氣,覺得孩子能在一個輕鬆的環境中學習。我們以為,這是新時代的「愛的教育」。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教學不力,它來自於老師最徹底的「放任」,將班級經營的責任完全拋棄,讓教室變成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而你的孩子,如果不是欺負人的那一個,就注定是被吞噬的那一個。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自由開放」如何演變成「秩序崩壞」,以及一個孩子的學習環境與人身安全,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你們自己解決」之中,被徹底摧毀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一個班級管理的失敗案例,更是對那份以「尊重」為名、行「卸責」之實的權力濫用,最沉痛的控訴。

一場名為「自主管理」的失控實境秀:當秩序,蕩然無存

我的兒子小傑(化名),是個性格比較內向、守規矩的男孩。他的導師陳老師,是一位標榜「把學生當朋友」的老師,他從不責罵學生,也從不介入糾紛,他的口頭禪是:「我相信你們,你們可以自己處理好。」

起初,只是課堂比較吵鬧。但漸漸地,教室成了某些強勢學生的「王國」。他們上課可以隨意走動、大聲聊天、玩手機,陳老師只會笑笑地說:「年輕人精力旺盛嘛!」當有同學的文具被搶走、作業被藏起來時,陳老師也只是和稀泥:「哎呀,同學之間開開玩笑嘛,不要那麼計較。」

最殘酷的,是那次體育課後,班上的「小霸王」阿翰,因為覺得小傑在球場上「不配合」,就在教室裡,當著所有同學的面,把小傑的書包倒空,並用腳踩踏他的課本。小傑鼓起勇氣向講台上的陳老師求助,陳老師卻只是抬起頭,對著阿翰說:「喂,差不多就好囉,別玩太過火。」然後,他低下頭,繼續滑他的手機。那一刻,全班的寂靜,比任何嘲笑都更刺耳。老師用他的「不作為」,向所有人宣告:在這個教室裡,沒有公理,只有拳頭。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開明」,成為「教學不力」的鐵證

在與學校溝通時,陳老師一臉無辜:「我是在培養他們的自主管理能力!」「我不想當一個權威式的老師,我要跟學生打成一片!」「小孩子打打鬧鬧很正常,如果什麼事都要老師管,他們永遠長不大!」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自主管理」,這是最典型的「教學不力」。根據《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其具體事實就包括「班級經營欠佳,致班級秩序混亂或學習風氣低落,影響學生學習」。

法律制裁的,不是「和善」,而是那份「故意」且「持續」地,怠於履行維持教學秩序與保護學生安全的基本職責,導致班級淪為失序狀態的「不作為」。你口中的「信任」,在法律上,是將學生置於不友善甚至危險環境中的明確卸責。我兒子因此無法安心學習,長期處於被欺凌的恐懼之中,就是最直接的「精神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終於劃清了「愛的教育」與「放棄管教」的界線。它告訴我的兒子,也告訴全世界,學生的自主,必須建立在安全的秩序之上。沒有任何一位老師,有權力以「自由」為名,對霸凌視而不見。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看到那個曾經期待上學的兒子,如今,每天早上都說肚子痛,不想去學校。他的文具常常不見,身上偶爾有不明的瘀青。他對我說:「爸,可不可以幫我轉學?我們老師說,在學校要靠自己。」此刻,一個讓我感到無比憤怒與自責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申訴,我的孩子正在被老師的『無能』所霸凌?當老師所有的行為,都可以被解釋成『新潮的教學理念』,當所有的傷害,都來自於『同學』而非老師本人時,我要如何證明,真正的始作俑者,是那個坐視不管、縱容暴力的老師?如果我挑戰了這位『人氣老師』,會不會被認為是『管太寬』的家長,讓我的孩子,從『被同學欺負』,變成『被老師和同學一起討厭』?」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老師的首要職責之一,就是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一個無法維持基本秩序的教室,就是一個失能的教室。若您的孩子也不幸遭遇這樣的風暴,請務必讓他知道,尋求保護不是軟弱,而是權利。勇敢地向學校的學務處、輔導室或校事會議提出申訴,並要求學校正視班級失序及潛在的霸凌問題。在這場對抗「消極卸責」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成為孩子最堅固的堡壘,陪他們一起,討回一個可以安心學習的、寧靜的書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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