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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案例改編分享66-國中師生案(違反聘約與法規篇6)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5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國中系列二:違反聘約與法規篇】
當老師的「股神人生」,成為孩子在課堂上被迫參與的賭局
身為父母,我們希望孩子能多為班級服務,學習負責。當孩子被老師指派為「特別助理」,我們可能會覺得孩子很受老師器重。我們以為,這是難得的學習機會。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荒唐的「違反聘約」,它來自於老師沉迷於個人投資,將分秒必爭的股票市場,帶進了教室,並將信得過的學生,訓練成他個人的「操盤手」與「下單員」,讓你的孩子,在上課時間,為老師的個人財富,進行一場場心驚膽跳的豪賭。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賦予責任」如何演變成「利用剝削」,以及一個孩子的學習時間與價值觀,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快!幫我掛單!」的指令中,被徹底扭曲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一位老師的失職,更是對那份以「信任」為名、行「公器私用」之實的權力濫用,最沉痛的控訴。
一場名為「服務」的操盤:當你的任務,是老師的股票代號
我的兒子小傑(化名),是個電腦操作很熟練的國中生。他的導師王老師,是一位熱衷於股票當沖的「股神」。因為上課時間不能一直盯盤,他便「相中」了坐在教室電腦旁的小傑。
起初,只是讓小傑幫忙查查股價。但漸漸地,王老師開始把自己的下單帳號密碼,都告訴了小傑。他會在講台上,一邊假裝上課,一邊用手勢或唇語,對著教室後方的小傑,下達「買進」、「賣出」的指令。小傑的整個上課時間,不再是聽講,而是在緊張地盯著紅紅綠綠的線圖,深怕一個操作失誤,會讓老師賠錢。
最殘酷的,是那次大盤劇烈震盪。王老師在課堂上坐立難安,他乾脆直接走下講台,站到小傑身後,緊盯著螢幕。當股價瞬間下殺時,他情急之下,對著小傑大吼:「賣掉!快點全部賣掉!你還在等什麼!」全班同學的目光,瞬間集中在臉色慘白、手指顫抖的小傑身上。那一刻,我的兒子,被迫在全班面前,為老師個人的金錢賭局,承擔了操盤手的巨大壓力與公開羞辱。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信任」,成為「違反聘約」與「公器私用」的鐵證
在與學校溝通時,王老師可能會辯解:「我是在教他理財知識,這是生活教育!」「是他自己對電腦有興趣,自願幫我的!」「我只是利用下課時間關心一下股市,沒有影響教學!」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生活教育」,這是結合了「教學不力」與「違反聘約」的嚴重事件。首先,老師「上課時間從事與教學無關之行為或活動」,已構成「教學不力」。其次,他利用學生為其處理私人投資事務,是典型的「公私不分,利用職權機會,為私人服務」,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更嚴重的是,他將私人金融交易的巨大風險與壓力,轉嫁給未成年的學生,已對學生的身心造成了極大危害。
法律制裁的,不僅是「上課炒股」的行為,更是那份「將學生工具化,使其服務於個人私利」的惡劣行徑。你口中的「自願」,在師生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是學生不敢拒絕的脅迫。我兒子因此被剝奪的正常學習時間,以及被迫承受的不當心理壓力,就是最直接的「精神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堅守著教室是傳授知識的淨土,而非個人逐利的賭場。它告訴我的兒子,也告訴全世界,你的職責是學習,不是成為任何人的賺錢工具。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發現兒子開始對手機上的股票APP產生濃厚興趣,甚至用零用錢去開戶。他對我說:「爸,王老師說,讀書沒用,會賺錢才是真的。我覺得他好厲害!」此刻,一個讓我感到孩子的價值觀正在被嚴重扭曲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申訴,我的孩子正在『崇拜』一個失格的老師?當老師的行為被孩子視為『能力』的象徵,當我揭發老師,可能反而會被孩子怨恨時,我該怎麼辦?如果我提出申訴,老師會不會反咬一口,說是我兒子自己沉迷股票,是他『好心』在輔導?」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當老師的個人行為開始腐蝕孩子的價值觀時,必須立刻介入。若您的孩子也不幸成為了老師的「私人助理」,請務必與孩子深入溝通,導正他的金錢觀與價值觀。勇敢地向學校的校事會議或主管機關政風單位提出檢舉,並盡可能提供具體事證(如同學證詞、老師的指令等)。在這場對抗「校園賭徒」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為孩子贏回一個專注於學習、價值觀正確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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