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Greenstone Law Firm

80 案例改編分享80-國中師生案(不當管教與體罰篇10)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5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國中系列三:不當管教與體罰篇】


當老師的「主持正義」,成為逼迫受害者向霸凌者道歉的荒誕劇

身為父母,當孩子在學校被霸凌,我們最希望的,是老師能明辨是非,保護受害的孩子,懲處施暴的一方。我們以為,這是天經地義。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顛倒黑白、最令人心寒的「不當管教」,它來自於老師為了袒護有權有勢的霸凌者,而濫用其調查權,將整起事件扭曲為「受害者也有錯」,並強迫你的孩子,在身心受創之後,還要向霸凌他的人,公開道歉,以換取施暴者的「原諒」,和老師口中的「班級和諧」。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霸凌調查」如何演變成「檢討被害人」,以及一個受害孩子的尊嚴與對公理的信念,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論調中,被徹底謀殺的真實故事。它結合了【不當管教-檢討被害人】【妨礙調查-偏袒特定學生】,揭示了校園權力結構下,最醜陋的現實。

一場名為「調查」的二次傷害:當被欺負,是你自己的錯

我的女兒小安(化名),因為拒絕幫班上的「大姐頭」小美(其父親是地方民代)寫作業,而遭到小美和她的一群朋友,在廁所裡圍堵、辱罵,甚至被推倒在地。

小安哭著向導師黃老師求助。黃老師聽完後,臉色凝重地把雙方都叫到了辦公室。但他調查的重點,卻不是小美等人圍堵、辱罵的行為,而是反覆地盤問小安:「小美為什麼會找妳?妳是不是平常跟她有什麼過節?妳是不是說了什麼話刺激到她?同學之間,互相幫忙寫一下作業,有這麼嚴重嗎?

最殘酷的,是黃老師最後做出的「裁決」。他對著雙方說:「這件事,雙方都有錯。小美她們動手推人,是不對的。但是小安,妳不大方,不懂得搞好人際關係,也是起因。所以,我決定,小美她們跟妳道歉;然後,妳,也要為妳『不合群的態度』,向小美她們道歉。這樣,事情就兩清了。」那一刻,我的女兒,那個剛剛被霸凌、身心俱疲的受害者,被迫在施暴者的面前,為自己「不願被剝削」的行為,低頭認錯。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和解」,成為「妨礙調查」與「檢討被害人」的共同體

在與學校溝通時,黃老師可能會辯解:「我是在教導他們圓融的處事之道!」「我讓雙方都道歉,這很公平!」「如果只處罰一方,會激化矛盾,對班級和諧更不好!」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公平」,這是「混淆是非、妨礙調查」。老師在知悉霸凌事件後,未依法通報,反而以「私了」的方式處理,已屬失職。更嚴重的是,他為了袒護特定學生,而刻意「扭曲事件歸因,檢討被害人」,並強迫受害者道歉,已構成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是極其嚴重的不當管教,並已構成「以不當方式,阻撓霸凌事件進入正式調查程序」的妨礙調查行為。

法律制裁的,不是「調解」,而是那份「為討好權貴或息事寧人,而犧牲正義,逼迫受害者認錯」的惡意。你口中的「和諧」,在法律上,是建立在受害者屈辱之上的恐怖平衡。我女兒因此對人性與公理感到絕望,不敢再相信任何人,就是最直接的「精神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堅定地告訴所有受害者:你沒有錯。錯的,是施暴者,以及那個逼你道歉的掌權者。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母親,看到女兒那張寫滿「我錯了」的悔過書。她不是為自己被推倒而哭,而是為自己被迫向壞人低頭而哭。她問我:「媽媽,我是不是真的很差勁?為什麼被欺負了,還要道歉?這個世界,是不是沒有道理可言?」此刻,一個讓我感到整個世界的價值觀都在崩塌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申訴,我的女兒正在被老師的『公正』所傷害?當老師的處理方式聽起來如此『圓融』、『各打五十大板』,當他可以拿出我女兒親筆寫的『道歉信』來證明『雙方已和解』時,我要如何證明,這是一場被脅迫的、不公的鬧劇?如果我堅持追究,會不會被認為是『得理不饒人』的家長,讓我的女兒,從此被貼上『難搞』的標籤?」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任何要求受害者道歉的和解,都是一場騙局。若您的孩子也不幸遭遇此等荒謬的對待,請務必讓他知道,你堅定地站在他這邊,他沒有錯。立刻拒絕這種不公的和解,並直接繞過導師,向學校的校事會議或霸凌因應小組,提出正式的霸凌申訴,並同時指控導師「處理不當,偏袒霸凌者,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在這場對抗「權力結構」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成為孩子永不妥協的正義後盾。

#不當管教 #檢討被害人 #校事會議 #妨礙調查 #二次傷害 #校園霸凌 #家長必讀 #教師法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