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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案例改編分享94-國中師生案(不當管教與體罰篇 (綜合行為)4)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5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國中系列三:不當管教與體罰篇 (綜合行為)】


當老師的「道歉信」,成為逼迫受害者承認「互相都有錯」的投降書

身為父母,當孩子在學校被欺負,我們最怕的,不是孩子受傷,而是他求助無門,甚至被要求「檢討自己」。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顛倒黑白的「不當管教」,它來自於老師為了袒護他偏愛的霸凌者,而精心設計出一套「標準化道歉程序」,強迫你的孩子,在被霸凌之後,必須寫下一封「我也有錯」的道歉信給對方,為老師的「息事寧人」與「妨礙調查」,提供一份最完美的書面證據。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要求道歉」如何演變成「製造偽證」,以及一個受害孩子的尊嚴與對正義的信念,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信寫好沒」的催促中,被徹底踐踏的真實故事。它結合了【不當管教-檢討被害人】【妨礙調查-偽造證據】,揭示了失格教師如何利用「程序」,來行「構陷」之實。

一場名為「和解」的構陷:當道歉信,是你也有罪的自白

我的女兒小安(化名),因為拒絕幫班上的「風雲人物」小翰(其家長是學校委員)傳作弊的紙條,而被小翰在下課時,夥同幾個朋友,將她的課本撕毀。

小安哭著向導師陳老師報告。陳老師聽完後,沒有啟動霸凌通報,反而拿出一張他自製的「雙向道歉信範本」。他對小安說:「老師知道妳很委屈。但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妳如果一開始就答應幫他,是不是就沒事了?這件事,雙方都有責任。現在,你們兩個,都照著這個範本,互相寫一封道歉信。

最殘酷的,是那張範本的內容。上面寫著:「對不起,關於這次的衝突,我知道我也有不對的地方,例如我不該_______(請自行填寫),造成了你的不開心。我為我的行為,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諒我。」陳老師指著那個空格,對小安說:「這裡,妳就寫『我不該拒絕同學的請求』。寫完,這件事就算了。」那一刻,我的女兒,那個被撕毀課本的受害者,被迫要親筆寫下,是自己的「不願同流合汙」,才引發了這場衝突。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道歉信」,成為「妨礙調查」的鐵證

在與學校高層溝通時,陳老師可能會拿出那兩封「道歉信」,辯解道:「我處理得很圓滿,他們已經互相道歉,達成和解了!」「我是在教導他們反省自己,而不是只會指責別人!」「這是他們自己寫的,代表他們都認同自己有錯!」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和解」,這是「以不當管教為手段的偽證製造」。老師在知悉霸凌後,未依法通報,反而以「私了」方式處理,已屬失職。更嚴重的是,他為了袒護特定學生,而「脅迫受害者做出不實的自我歸責陳述(道歉信)」,其目的,就是在製造一份「雙方都有錯」的假象,以阻撓後續可能的調查。此行為,已構成嚴重的「妨礙調查」。

法律制裁的,不是「要求道歉」,而是那份「為達特定目的,而扭曲事實,強迫受害者自證己非」的惡意。你口中的「他們自己寫的」,在老師的權威與脅迫下,是完全無效的。我女兒因此被迫承擔不屬於她的罪名,其尋求正義的權利被剝奪,就是最直接的「精神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看穿了所有文字的表象,直指其背後的真實意圖。它告訴我的女兒,也告訴全世界,被脅迫寫下的謊言,永遠無法掩蓋真相。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母親,看到女兒那封寫滿委屈與不甘的「道歉信」。我感覺自己像個共犯,默許了這場荒謬的鬧劇。女兒問我:「媽媽,我是不是真的錯了?如果我一開始就幫他作弊,是不是就不會被撕課本了?」此刻,一個讓我感到孩子的道德觀正在被徹底摧毀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證明,這封我女兒親筆寫的道歉信,是一份『偽證』?當老師可以拿著這封信,向所有人證明他處理得『多麼公正』時,我的任何反駁,會不會都像是在無理取鬧?我是在質疑老師,還是在否定我女兒的『悔意』?」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任何要求受害者「反省自己」的和解,都必須高度警惕。若您的孩子也不幸被要求寫下此類「自白書」,請務必教導他,可以拒絕,或在「我的錯誤」欄位,勇敢地寫下「我沒有錯,我唯一的錯,就是成為了被霸凌的對象」。如果因此受到老師的脅迫,請立刻將此脅迫行為,連同那份荒謬的「道歉信範本」,作為老師「妨礙調查」的鐵證,向校事會議或主管機關申訴。在這場對抗「偽證製造者」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成為孩子最堅強的後盾,捍衛他們不被冤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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