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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案例改編分享113-高中師生案(違反聘約與法規篇3)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6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高中系列二:違反聘約與法規篇】


當老師的「落點分析」,成為操弄學生未來、輸送人情的利益交換

身為高三生的父母,在孩子選填志願的十字路口,我們將導師的建議,奉為圭臬。我們以為,老師會基於孩子的興趣與分數,給出最客觀、最有利的分析。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傷害信任的「違反聘約」,它來自於老師利用其在大學任教的「人脈」,將升學輔導,變成一場為特定科系「輸送生源」的人情交易,用「我跟系主任很熟」、「保證錄取」等話術,來操弄你孩子的志願,讓他放棄更適合的選擇,去成為老師鞏固人脈的棋子。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升學輔導」如何演變成「人情綁架」,以及一個高中生的未來與夢想,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聽我的準沒錯」的權威指導下,被徹底左右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輔導不周,更是對那份以「專業」為名、行「利益交換」之實的權力濫用,最沉痛的控訴。

一場名為「輔導」的交易:當你的未來,是老師的人情債

我的兒子小傑(化名),是個對資工領域充滿熱情的學生,他的第一志願,是A大學的資工系。他的導師王老師,過去曾在B大學的資管系兼過課,與該系的主任、教授,關係匪淺。

在個別的志願輔導中,王老師對小傑的夢想,嗤之以鼻。他不斷地強調A大學資工系的競爭有多激烈,小傑的分數有多危險。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大力推薦B大學的資管系。

最殘酷的,是王老師在小傑猶豫不決時,拋出了他的「王牌」。他拍著胸脯對小傑說:「你聽老師的,把B大學資管系,填在第一個。我親自打電話給他們系主任,我說要送一個學生過去,他沒有不賣我面子的。你的備審資料,我會親自幫你『潤飾』,保證你一定上。你如果堅持要填A大,我醜話說在前面,你的推薦信,我是一個字都寫不出來的。」那一刻,我的兒子,感覺自己的未來,被老師的人情網絡,給死死地綁架了。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人脈」,成為「違反聘約」的鐵證

在與學校溝通時,王老師可能會辯解:「我是根據我的專業,判斷B大學更適合他!」「我只是動用我的人脈,幫學生一個忙,這有什麼不對?」「我是在幫他降低落榜風險,完全是為他好!」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幫忙」,這是明確的「違反聘約與法規」。教師在升學輔導中,應保持客觀中立。其利用個人人脈,為特定學校科系輸送學生,並以此作為交換,已涉嫌「不當利益交換」。更嚴重的是,他以「是否撰寫推薦信」作為脅迫,強行干預學生的志願選填,已構成「以不當方式,妨礙學生自主權」的嚴重失職行為。

法律制裁的,不是「動用人脈」,而是那份「將學生,作為自己人情網絡中,可以交換、輸送的『禮品』」的行為。你口中的「為他好」,在「不聽話就不寫推薦信」的威脅下,是赤裸裸的權力勒索。我兒子因此被迫在夢想與「保證錄取」的誘惑中掙扎,其自由選擇權被剝奪,就是最直接的「精神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守護著每個學生,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自由選擇方向的權利。它告訴我的兒子,也告訴全世界,你的未來,應由你的熱情與努力來決定,而不是任何老師的人情。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看著兒子那張被老師「優化」過的志願表。我心中充滿了不安與憤怒。兒子對我說:「爸,我們就聽老師的吧…他說這樣最穩…我不想冒險…」此刻,一個讓我感到孩子的夢想,正在被老師的「善意」所謀殺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申訴這場『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交易?當老師的『保證』聽起來如此誘人,當我的孩子自己都已經被說服時,我的反對,會不會被視為『不識好歹』?如果我堅持讓孩子填自己的夢想,萬一真的落榜了,老師會不會說『我早就警告過你了』,這個責任,我承擔得起嗎?」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升學輔導,應是啟發,而非指定。若您的孩子也不幸遭遇此等「人情綁架」,請務必與孩子深入溝通,分析利弊,並支持他內心真正的選擇。勇敢地向學校的輔導室或校事會議,提出老師「涉嫌以不當方式,干預學生志願選填」的申訴。同時,積極尋找其他客觀的升學資訊管道(如大學官網、升學輔導網站、其他科任老師)。在這場對抗「人情掮客」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成為孩子最理性的參謀,陪他一起,做出那個屬於他自己的、無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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