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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案例改編分享118-高中師生案(違反聘約與法規篇8)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6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高中系列二:違反聘約與法規篇】
當老師的「預測遊戲」,成為引誘學生參與賭博的陷阱
身為父母,我們總希望孩子能與老師像朋友般互動。當老師為了增加課堂樂趣,而舉辦一些「預測遊戲」時,我們可能會覺得老師很有創意。我們以為,這只是無傷大雅的娛樂。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敗壞風氣的「違反法規」,它來自於老師將個人的賭博惡習,帶進了教室,將段考成績、運動比賽,都變成可以下注的「賭盤」,並親自坐莊,讓你的孩子,在「好玩」、「刺激」的誘惑下,一步步陷入金錢賭博的泥淖,甚至因此背上無力償還的債務。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課堂趣味」如何演變成「校園賭場」,以及一個高中生的金錢觀與未來,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要不要下注」的慫恿中,被徹底摧毀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失職,更是涉嫌刑法「賭博罪」的嚴重犯罪行為。
一場名為「遊戲」的賭局:當你的分數,是同學的賭注
我的兒子小安(化名),是個血氣方剛的高中生。他的導師陳老師,是一位非常喜歡「找樂子」的老師,他將班級,經營成了他個人的「地下賭場」。
起初,只是用糖果、飲料,來賭球賽的輸贏。但漸漸地,賭注越來越大,變成了現金。陳老師會為每一次的段考,開設「賭盤」,讓同學們下注,賭誰是班級第一名,賭誰會進步最多,賭誰會不及格。他親自坐莊,收取賭金,並從中「抽水」。
最殘酷的,是那次小安為了「翻本」,將自己一個月的午餐費,全部下注,賭自己能考進班級前十名。放榜後,他以些微差距,排在第十一名。陳老師在全班面前,宣布小安「賭輸了」,並要求他,必須在一天之內,將積欠的賭債,全部還清。為了還債,小安開始向同學借錢,甚至動了偷家裡錢的念頭。那一刻,我的兒子,不是因為成績不好而痛苦,而是因為一場由老師主導的賭局,而陷入了信譽破產、債務纏身的絕境。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樂趣」,成為「賭博罪」的鐵證
在與學校溝通時,陳老師可能會辯解:「我只是在跟學生玩遊戲,增加學習樂趣!」「他們都是自願參加的,我沒有強迫!」「只是小賭怡情,有必要這麼嚴重嗎?」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怡情」,這是明確的「刑事犯罪」。教師利用其職務,在校園內,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已涉嫌觸犯刑法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此等行為,嚴重敗壞師道,腐蝕學生心靈,是「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情節重大」的解聘事由中,最為嚴重的一種。
法律制裁的,不是「遊戲」,而是那份「以金錢為賭注,進行射倖行為,並意圖從中營利」的行為。你口中的「樂趣」,在法律上,是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犯罪行為。我兒子因此產生的金錢觀扭曲、債務壓力,甚至可能引發的後續偏差行為,就是最直接的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堅守著保護未成年人免受賭博毒害的底線。它告訴我的兒子,也告訴全世界,教室,是學習知識的地方,不是任何人的拉斯維加斯。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在兒子的書包裡,發現一張寫滿了下注紀錄和欠債金額的紙條。我感覺自己的世界,瞬間崩塌。我不知道,他小小的肩膀上,還扛著多少我不知道的債務。此刻,一個讓我感到孩子的未來正在被賭博所吞噬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或司法機關,揭發這場由老師主導的校園賭局?當參與的學生眾多,當他們可能因為害怕或『義氣』而不敢作證時,我要如何證明,這不是『同學間的遊戲』,而是一場犯罪?如果我報警,我的孩子,會不會也因為參與賭博,而留下案底?」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校園賭博,是足以摧毀孩子一生的毒瘤。若您發現孩子牽涉其中,請務必先穩住情緒,與孩子坦誠溝通,並承諾會幫助他解決債務。立刻向學校的校事會議及主管機關,提出老師「涉嫌組織校園賭博」的檢舉,並同時考慮向司法機關報案。在這場對抗「校園莊家」的戰爭中,您的果斷,是將孩子從賭博深淵中,拉回來的唯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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