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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案例改編分享123-高中師生案(不當管教與體罰篇3)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7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高中系列三:不當管教與體罰篇】
當老師的「趕出教室」,成為放棄學習落後學生的終極手段
身為父母,我們總希望老師能對學習落後的孩子,多一點耐心。當老師說「為了不影響其他同學,我會讓偶爾干擾秩序的學生,到教室外冷靜一下」時,我們可能會覺得這是必要的處理。我們以為,這是短暫的隔離。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扼殺希望的「不當管教」,它來自於老師對學習落後學生的「徹底放棄」,將「趕出教室」,變成一種常態性的、針對性的處罰,讓你的孩子,因為聽不懂、坐不住,而被剝奪了最後的、僅存的聽課權利,在走廊的孤寂中,被貼上「棄子」的標籤。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維持秩序」如何演變成「剝奪受教權」,以及一個學習弱勢的高中生,如何在老師一次次的「你出去」的命令中,被徹底逐出知識殿堂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管教過當,更是對那份以「秩序」為名、行「放棄」之實的權力濫用,最沉痛的控訴。
一場名為「冷靜」的放逐:當走廊,是你唯一的教室
我的兒子小宇(化名),是個學習動機較弱、數學基礎不好的高一生。在數學課上,他常常因為聽不懂,而感到焦躁,有時會不自覺地轉筆,或跟鄰座同學說話。
他的數學老師陳老師,是一位教學進度飛快、只關注前段學生的老師。他對小宇這樣的學生,毫無耐心。只要小宇一有小動作,或被點到名卻答不出問題,陳老師就會立刻打斷教學,指著門口,對他喝斥:「出去!我這堂課,是給想學的人上的,不是給你這種人浪費時間的!」
最殘酷的,是這種「放逐」,漸漸成了每一堂數學課的「慣例」。小宇幾乎有三分之二的數學課,都是獨自一人,在空無一人的走廊上度過。他聽著教室裡傳來的、模糊的講課聲,看著窗外其他班級的學生在活動。他感覺自己像一個被遺棄的孤魂野鬼,被隔絕在知識的世界之外。他對數學,也從「聽不懂」,變成了徹底的「放棄」。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出去」,成為「剝奪受教權」的鐵證
在與學校溝通時,陳老師可能會辯解:「是他自己干擾上課,我才請他出去,這是為了保障其他學生的權益!」「我沒有不讓他上課,是他自己選擇放棄!」「我給過他機會了,是他自己不珍惜!」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保障權益」,這是明確的「不當管教」與「剝奪受教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雖允許「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等措施,但其目的在於「轉換情境」,而非「剝奪學習」。老師將「趕出教室」作為常態性的、針對特定學生的懲罰,已完全剝奪了該名學生的基本受教權,是《教師法》所不容許的嚴重失職行為。
法律制裁的,不是「暫時隔離」,而是那份「以維持秩序為名,行放棄、驅逐學習弱勢學生之實」的行為。你口中的「保障其他學生」,在法律上,不能以犧牲任何一個學生的受教權為代價。我兒子因此學習進度完全脫節,被貼上「問題學生」的標籤,其自信心與學習權被徹底剝奪,就是最直接的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堅守著「一個都不能少」的教育理想。它告訴我的兒子,也告訴全世界,無論你的程度如何,你都有權利,待在教室裡,擁有一個學習的機會。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看到兒子那張空白的數學考卷,和他那副「反正我就是爛」的無所謂表情。我心中充滿了無力與悲哀。我送他來學校,是希望他能被拉一把,而不是被推開。此刻,一個讓我感到孩子的未來正在被老師的「放棄」所斷送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向學校申訴,我的孩子正在被老師『合法地』放棄?當老師的每一次驅逐,都可以歸咎於『我孩子干擾上課』,當他可以主張『這是為了大家好』時,我要如何證明,這是一種針對性的、惡意的放逐?如果我提出申訴,老師會不會乾脆在課堂上,徹底無視我的孩子,讓他成為一個更孤獨的、坐在教室裡的隱形人?」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任何常態性的「趕出教室」,都是非法的。若您的孩子也不幸成為「走廊常客」,請務必讓他知道,聽不懂不是他的錯,老師有責任教到他懂。勇敢地向學校的教務處、輔導室或校事會議提出申訴,並要求學校必須正視老師的教學方式與態度問題,並為您的孩子,提供有效的補救教學。在這場對抗「放棄者」的戰爭中,我們身為父母,必須為孩子爭回那扇不該被關上的、通往知識的教室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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