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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案例改編分享135-高中師生案(妨礙調查與特定違法行為篇5)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6/04/7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共同撰文
【高中系列四:妨礙調查與特定違法行為篇】
當老師的「調查報告」,成為一場只有單方證詞的羅生門
身為父母,當校園事件進入調查程序,我們總期待一份客觀、公正、完整呈現雙方說法的調查報告。我們以為,白紙黑字,代表著真相。我們從未想過,有一種最高明的「妨礙調查」,它來自於負責調查的老師,在製作訪談紀錄時,進行「選擇性記錄」,刻意遺漏、刪減對自己或自己偏袒一方不利的證詞,只留下斷章取義、避重就輕的文字,最終炮製出一份看似完整、實則早已被動過手腳的「完美報告」。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製作報告」如何演變成「偽造證據」,以及一個受害者的血淚控訴,如何在調查者的筆下,被輕描淡寫、甚至完全抹去的真實故事。它不只是記錄不實,更是對整個調查程序公正性的蓄意謀殺。
一場名為「記錄」的剪輯:當你的控訴,在報告中人間蒸發
我的兒子小宇(化名),因為長期被導師王老師言語霸凌,我們向學校提出了校事會議申訴。學校指派了與王老師私交甚篤的學務處組長陳老師,擔任調查小組的成員,負責製作訪談紀錄。
在訪談中,我詳細陳述了王老師在課堂上,如何用「豬腦袋」、「廢物」等字眼,持續性地辱罵小宇,並提供了具體的日期與事件。小宇也鼓起勇氣,說出了自己被羞辱後的痛苦與恐懼。整個訪談,持續了將近一個小時。
最殘酷的,是幾週後,我們收到了調查報告的草稿。在「被害人陳述」的段落裡,我們那長達一小時的、充滿血淚的控訴,被濃縮成了短短兩行字:「學生家長表示,王老師有時說話比較直接。學生表示,有時會因老師的話感到不開心。」而報告中,卻大篇幅地記錄了王老師的辯解,以及他找來的幾個「友好學生」的證詞,他們都說「老師只是在開玩笑」。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像一個無聲的鬼魂,我的吶喊,被調查者,用筆,輕易地抹去了。
法律的冰與火之歌:當「摘要」,成為「偽造文書」的鐵證
在對報告草稿提出異議時,陳老師可能會辯解:「報告篇幅有限,我只是『摘要』重點!」「我沒有扭曲你們的意思,只是用比較中性的詞語來陳述!」「這是我的專業判斷,我認為這些就是事件的核心!」
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它告訴你,這不是「摘要」,這是「斷章取義、避重就輕」,是明確的「妨礙調查」與「偽造文書」。調查報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書,調查人員有義務忠實、完整地記錄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刻意刪減、扭曲一方的關鍵證詞,以達到影響最終調查結果的目的,已構成「登載不實」與「湮滅證據」的嚴重違法行為。
法律制裁的,不是「整理紀錄」,而是那份「為袒護特定對象,而惡意操弄文字,使報告內容與事實真相產生重大落差」的行為。你口中的「中性」,在法律上,是將「辱罵」偷換概念為「直接」,是將「霸凌」降級為「不開心」的文字遊戲。我們的申訴權利因此被架空,真相被掩蓋,就是最直接的損害。
法律的溫暖,在於它賦予了當事人「確認訪談紀錄」的權利。它告訴所有家長,在簽下你孩子的名字前,你有權利,要求每一個字,都忠於你所說的話。
一個讓所有父母崩潰的靈魂拷問
當我,身為父親,拿著那份輕描淡寫的調查報告,感覺自己像一個被體制玩弄的丑角。我明明說的是A,報告寫的卻是B。我該如何向更高層級證明,這份報告,本身就是一份偽證?此刻,一個讓我感到深陷官僚泥沼、有理說不清的靈魂拷問,是否正將我徹底擊垮?
「我該如何對抗一份白紙黑字的『官方紀錄』?當調查者與被調查者是朋友,當他們可以聯手打造一份完美的報告時,我這個局外人,該如何是好?如果我質疑報告的公正性,會不會被認為是『輸不起』,在做無理的糾纏?我還有機會,讓真相重見天日嗎?」
親愛的家長,這個故事沉痛地提醒我們,調查程序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謹慎以對。若您也面臨訪談,請務必在訪談前,要求調查小組必須「全程錄音或錄影」,這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9條所賦予您的權利。在訪談結束後,務必索取訪談紀錄的逐字稿或摘要進行確認,若有任何出入,堅決拒絕簽名,並以書面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在這場對抗「文字魔術師」的戰爭中,錄音檔,是您手中最無可辯駁的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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