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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stone Law Firm

20 案例改編分享-小型企業(手搖飲篇03)

 

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 -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蕭逸華律師、鄭育庭律師、郭兆洋法務共同撰擬

 

我以為只要把事做好就能融入,直到我發現,不善交際才是不被小圈圈認可的關鍵

在手搖飲店的吧台後方存在著一種不成文的「默契」,資深員工一個眼神、一個手勢,就能完成一次完美的協作。原本以為,只要我努力學習、拚命跟上,總有一天,我也能成為那默契中的一員。我從未想過,有一種霸凌,就是他們利用這種「默契」,為你築起一道你難以跨越的透明高牆。當他們用內部術語溝通,而你聽不懂時,換來的是默契地對視與竊笑;當老客戶說出只有你不知道的「老樣子」而讓客人不耐煩時,他們會在旁注視,欣賞你的不知所措。你從一個渴望融入的夥伴,變成了一個被集體排擠、備受嘲諷、狀況外的麻煩人物。

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飲料店新人,如何在資深同事的「關係霸凌」與店長的「偏袒縱容」下,不僅被團隊孤立,更因為無人教導導致反覆「失誤」,而被非法罰款,徹底剝奪尊嚴與勞動果實的真實故事。這不是「新人磨合期」,這是最赤裸的「職場霸凌」。

從「局外人」到「不配領完整薪資」:一場假「能力」與「團隊」之名的排擠霸凌三部曲

小安(化名),一個初入職場,性格內向但做事認真的女孩。她記下所有SOP,希望用努力來贏得同事的認可。但她很快就發現,在這個由幾個資深同事組成的小圈圈裡,她越努力,只會讓她被排擠得更遠。

第一階段:資訊的封鎖與無聲的孤立(以「默契」為名的知識壁壘)

小圈圈有她們自己的一套「潛規則」。比如,熟客喜歡隨口一說,而不是說目錄上的品項全名,他們憑著熟識而知道該做的是什麼品項,但當小安詢問時,她們只會冷冷地說:「妳不用管這個,做好妳自己的事就好。」她們在群組裡討論換班、熟客八卦,卻刻意開了一個沒有小安的「小群」。小安像活在一個資訊真空的環境裡,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所有事的人。

第二階段:被設計的客訴與集體的切割(以「顧客」為名的惡意陷阱)

毀滅性的打擊,正是來自一位熟客。那位熟客習慣性地用了「行話」點了飲料,但當天站櫃台的小安毫不知情,只能愣在當場,客人當場變臉,大聲質疑:「你在浪費我的時間」此時,一旁的資深同事不但不幫忙解釋,反而用一種看好戲的眼神,對客人說:「唉呀,不好意思,她新人,下次直接跟店裡喊。」這句話,瞬間將小安推到了顧客的對立面,讓她成了「服務差」、「不專業」的罪人。

第三階段:偏袒的審判與非法的罰款(以「商譽」為名的公然掠奪)

隔月月中,小安竟然發現薪資單跟帳戶裡的薪水遠低於當初談好的薪資,膽怯的她鼓起勇氣向店長詢問。店長竟惡言相向,表示小安新人這一個月以來給他添了多少麻煩,自己增加了多少成本,他還找來資深的同事們圍在一旁「作證」。她們異口同聲地說,使用行話是為了快速溝通,是「團隊的默契」,小安也都在場,如果小安工作認真,他早就該聽懂了,只有小安「不合群」、「狀況外」、不努力,才導致損害了店家商譽。店長完全採信了她們的說法,對小安說:「因為妳菜又不上進,才讓客人不滿意,這就是妳的錯!為了維護店譽,這些損失當然從你的薪水裡扣!」

法律的照妖鏡:你的薪水神聖不可侵犯,「關係霸凌」是明確的職場不法侵害

面對申訴,店長可能會辯稱:「這是團隊管理的一部分。」「是她自己不融入,造成公司損失。」但法律的照妖鏡,清晰地照出了這場霸凌的醜陋面目: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有義務預防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精神不法侵害。同事們利用資訊不對等進行惡意孤立,並在主管面前進行不實指控,已對小安造成嚴重的精神痛苦,使其工作環境惡化,這一連串行為已構成典型的「精神不法侵害」「職場霸凌」

更嚴重的是,店長的罰款行為,直接觸犯了《勞動基準法》第22條及第26條的「未全額給付工資」及「預扣工資作為賠償費用」。雇主(店長)不僅未履行《職安法》中預防及處理職場不法侵害的義務,反而成為霸凌的袒護者,甚至主動讓小安的職場處境更加惡化。

一個讓所有被排擠者心碎的靈魂拷問

小安獨自一人坐在店後的防火巷,聞著飄散出來的茶香,突然眼眶發酸。這裡平時充斥的沒有茶香而只有菸味,因為資深同事們休息時就在這裡相約抽菸,即便不抽菸的店員也會跟著一起八卦聊天。

小安既不抽菸也不喜歡菸味,起初她出於自己的習慣,也出於合群跟體諒,主動在休息時選擇坐在櫃台旁,後來櫃台旁跟防火巷彷彿就有了歸屬,她如果跟同事們休息時間一同過來,空氣便立刻變冷。直到小安一起身走回去,才會聽見他們哄堂大笑,似乎正拿她當作閒聊的話題。她只是不抽菸、不八卦、不抱怨,想把工作做好。卻因為不熟練、內向和沒有共同點而格格不入。從眼神、嘲笑,到現在就連要出現在哪裡都要看人臉色,否則就要被奚落和冷言冷語。

她想到剛才會談後她委婉向店長提出辭職,以為自己不計較薪資的委屈起碼能換得逃離這個充滿敵意的環境,沒想到迎面而來的又是店長一陣「草莓族」、「找麻煩」、「自私」的責罵。她的委曲求全換來的只是他們一次次得寸進尺。她心想自己為什麼要為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默契』付出代價?當我被所有人孤立,當我的勞動成果被踐踏,我的盡職還有任何意義嗎?是不是從我踏進這家店的第一天起我就注定要受傷?」

捍衛你的權益與尊嚴:讓法律成為你的盟友,向霸凌與掠奪宣戰

親愛的朋友,你的尊嚴不是由小圈圈定義的,你的薪水更不是主管可以隨意扣罰的。面對這種惡劣的排擠與懲罰,你必須為自己站出來:

  1. 記錄每一次的「被排除」: 當你發現有你不知道的「潛規則」或「小群組」時,詳細記下日期、事件、以及讓你得知此事的途徑。這些紀錄,能拼湊出你被系統性孤立的完整圖像。
  2. 書面拒絕並挑戰非法罰款: 當被告知要罰款時,務必以文字形式(簡訊或EMAIL)明確回覆:「店長,依據勞基法規定,您不能因為客訴或任何理由直接扣除我的薪水,這是違法的。我拒絕接受這次的罰款。」
  3. 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不要再對這個團隊抱有任何幻想。立刻帶著你的薪資單、工作紀錄和事件描述,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你要同時主張兩件事:一、雇主違反《勞基法》非法扣薪;二、雇主違反《職安法》,未處理並參與職場不法侵害(關係霸凌)。讓公權力介入,為你討回金錢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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